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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edictorian & 致词的资格

经修订的第5127号行政法规关于致告别辞和致告别辞的选拔程序自2015届毕业生起施行.

毕业生代表是授予从教育机构毕业的学生中排名最高的学生的学术头衔, 通常以最高平均绩点为基础. 毕业生是授予班上排名第二的学生的学术头衔.

All high schools, 包括另类学校, 将使用这个选拔过程,并授予合格的学生的告别演说者或致词者的称号. “学术带头人”称号将不再使用.

校董会认为一名毕业生代表, 代表一个学校和地区, 不仅要展示最高水平的学术成就, 但也应表现出最高水平的性格和行为.  为此,下列标准将决定毕业生代表的身份:

英语核心课程的学分, mathematics, science, 社会科学和外语将成为选拔学生的学术标准,包括9年级到12年级第一学期的所有课程. In order to qualify, 学生必须在12年级的第一学期注册上课.

绩效体系将以100分为标准进行衡量. 学生们一开始有100分. 每发生一次全天停学,成绩分数将被扣除, 无论是校外的还是校内的.  停学是扣五分. The number of days of suspension does not affect the number of points deducted; it is the issuance of a suspension that determines the deduction. 成绩低于90分的学生没有资格成为致告别辞或致告别辞的学生.

如果两学期没有停学,大一或大二的5分成绩损失可以恢复.  在大三和大四期间损失的学分不能恢复.

绩效制度将在年度基础上进行跟踪和计算,或者在绩效分数丢失时进行计算. 如果失去致告别辞的资格,应通知家长和学生.  行为要求是否满足应在学生预定毕业日期之前确定.

如有学术不诚实行为,将立即取消候选人资格. (cf. 5131.9  Academic Honesty)

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致告别辞代表或致告别辞代表的称号,并可在毕业典礼上坐在讲台上. 然而,演讲将由排名最高的学生进行. 如果毕业代表或毕业代表的平均绩点相等, 打破平局应采用下列规则:

First, AP考试成绩达到3分或以上的学生完成所有AP课程的总数将被列入表格. 在AP考试中获得3分或以上的AP课程总数最多的学生(因此是最严格的课程)将被宣布为在毕业典礼上发表告别演说或致词的学生.

如果使用上述方法仍有平局,将实施第二次平局.  所有AP课程考试成绩在3-5分的将被列入表格.  所有考试成绩总分最高的学生将被宣布为在毕业典礼上致告别辞或致词的学生.

For example:

AP Course

Score

AP U.S. History

3

AP环境科学

4

AP English

3

AP Calculus

3

TOTAL

13